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将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等资产作为融资抵押奠定了政策基础。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产权改革试点。贵州省德江县、水城县、湄潭县、兴仁县、盘县、普定县、安龙县、开阳县、六枝特区9个县区被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试点县,金沙县、湄潭县被纳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此,贵州农信针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制定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畅通农村“两权”抵押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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