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3个15万”微型企业融资需求,大力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根据《贷款通则》、银监会“三办法一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于2014年10月17日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黔微贷”微型企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大力支持全省“3个15”万微型企业发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截止2016年12月末,全省农信社“3个15万”微型企业贷款余额38.72亿元,贷款户数22972户。贷款不良率1.54%,低于全省农信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2.35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7月以来,累计投放我省重点扶持的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业设计、软件开发等行业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761户,金额10.34亿元,贷款户数占获得“黔微贷”贷款支持的微型企业总户数的23.32%。
一是加强对贷后资金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开展跟踪检查,动态管理,每季至少一次到企业实地查看,了解其生产经营等情况。二是微型企业贷款发生拖欠时,按照“谁贷谁负责”的原则,合理确定不良贷款清收职责,积极与工商局微企办协商,共同清收“黔微贷”不良贷款。三是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以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业务人员开展微型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 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充分运用好“黔微贷”、“贵工贷”、“贵园信贷通”等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经验宣传和模式推广,积极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小微企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 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围绕全省大扶贫、大数据战略,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丰富大额存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两权抵押等贷款担保方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管理,实行业务差异授权,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并通过“专人对接、限时办结”等方式有效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效能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四)加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控。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显著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认真梳理现有的信贷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程序,打造零距离服务的信贷流程,实现与小微企业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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