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贵州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举行,贵州省作为第三批改革地区,将于2016年6月3日正式启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据悉,2015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商业车险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去年6月以来,重庆、天津等18个省市已先后实现商业车险新产品切换。从首批试点的六个地区来看,商业车险出险率从年初的55%左右下降到年末的35%左右,减少约20个百分点,显示出新商业车险体现了“奖安罚危”原则。
贵州作为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第三批省区之一,对车主来说,对贵州保险业发展来说,都是一个重大利好,其中多项改革措施更令人关注。经贵州保监局初步测算,我省约有八成的车主在续保时可得到不同程度的价格优惠,商业险续保收入有可能比同期减少5亿元以上。
新版行业示范条款亮点
亮点一:调整保额确定方式。保险金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实保实赔”。改革后,车损险保费按车型确定,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险价值确定,彻底解决了广受争议的高保低赔问题。
亮点二:扩大保险责任,减少责任免除。车损险保险责任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等9项责任,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及“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等7项责任免除;第三者责任险删除6项责任免除;盗抢险删除5项责任免除。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
亮点三:明确概念,减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将三者险中“对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造成的人身伤亡”、“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等纳入保障范围,将大幅减少车险理赔纠纷。
亮点四: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常用附加险,新增“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废除的28个附加险条款中,5个附加险承保风险并入主险保险责任,23个附加险或者保障意义不大,或者已被纳入保险公司增值服务。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需付出额外支出的情况下,将享受到更丰富、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出险率低,保费可享5折优惠
根据改革后保费计算公式,无赔款优待系数从原来的0.7-1.3调整为0.6-2,未出险客户买商业车险比原来便宜了许多,多次出险车辆的商业车险保费将比原来上浮比例更高。
消费者要想支付更低的车险保费,最好的办法就是安全行车,对于连续三年或五年不出险的客户,改革后的优惠幅度将更大,甚至可以拿到5折或更高的保费优惠。
车主索赔更加便捷
事故发生车辆受损后,车主既可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承保车损险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索赔。
无责方车辆申请代位求偿,在得到代位保险公司赔款后,不会算做一次出险,也不会影响续保保费。
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该车若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将按照损失70%赔付。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旨在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和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和相关商业车险监管制度。改革后的费率将与风险更加匹配,低风险的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了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扩大了消费者选择权。为确保贵州省商业车险改革顺利实施,省保监局将积极开展现场验收和监管检查工作,对各家保险公司的制度建设、系统改造、人员培训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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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及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示范条款中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然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11个附加险。
对于第三者、车上人员的定义,新旧条款有啥变化?
此次改革更加遵循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第三者的定义调整为与交强险的描述一致:“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实质上是将投保人纳入第三者范围。而且,此次改革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赔偿范围,可以通过三者险给予赔付。
“车上人员”的定义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解决了车上人员定义不清晰导致的部分纠纷。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乘客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则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
“车型定价”如何定价?
“车型定价”是在原有车损险风险分类维度的基础上,增加车型分类维度,把“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因素之一,因为即使是相同新车购置价的车辆,其安全性能、零配件的价格以及出险的几率也是不同的,因此,它们的维修成本存在巨大的差异。对于车型系数的确定一方面考虑到历史车型赔付成本的差异,同时也考虑“零整比”的比值,所谓“零整比”,指市场上一辆车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也就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零整比”比值越高的车辆,车损险的费率也将越高,最终的车险价格也将越高。在车损险中引入车型定价,将能更加准确的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判,更合理的定价,这样对客户也会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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