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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底,保险公司都将迎来车险续保高峰期,但对于怎样才能做到合理消费,很多“有车一族”都不甚了解。近日,记者采访了我省保险专家,对车险消费中常见的4种常见误区进行了解析,以便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理赔。
误区1为省钱只买交强险
案例:车主王先生是一名老司机,为图省钱,加上对自己驾驶技术有信心,在为爱车买保险时就只投了交强险。日前,王先生在驾车时不慎追尾了一辆宝马车,定损下来两车维修费需3万元,由于是王先生的全责,他的车又只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额度有限,王先生须自掏腰包2万多元。
点评:
补充商业险很有必要
太平洋车险贵州分公司保险专家:交强险赔偿范围虽广,赔偿额度却较低。处理交强险理赔时,若车主有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两千元;若车主无责任,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而涉及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常达到二三十万元之巨,甚至更多。因此,交强险之外补充适当的商业险是必要的,不能单纯为了节省保费而因噎废食,在出险后追悔莫及。
误区2买了“全险”什么都可赔
案例:今年年初,张先生在为自己新车上保险时特意买了“全险”,上个月的一天夜里他驾车驶过一段积水路面时造成了发动机的损坏,当张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却被告知,他买的“全险”中并不包含专保发动机因涉水而受损的“涉水险”,因此不能获赔。买了“全险”居然不保发动机受损,这让张先生很是疑惑。
点评:
车险并无“全险”概念
阳光产险贵州分公司保险专家:实际上,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没有“全险”的险种。所谓的全险只是约定俗成的说法,仅仅指保单上险种构成较全面,几种主险和主流的附加险都有参保,而并非是所有的险种都投保。
保险公司提供的车险险种达到数十种之多,涉及众多不同需求,车主根本不可能也根本没有必要全部投保,否则将造成毫无意义的浪费。即便投保了所有险种,保险公司还有相应的“免责条款”,比如撞到自家人不赔,酒后驾车、无照驾驶不赔,行驶证、驾照没年检不赔等。
误区3为省钱不足额投保
案例:去年年末,廖先生买了一辆70万元的新车,但在买保险时只按照40万元的保额进行了投保。今年10月份廖先生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修理费用为9440元,但由于他的保险属于不足额投保,理赔只能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即9440元×(40÷70)=5394元,剩余的4000多需他自掏腰包。
点评:
发生事故赔款或缩水
太平洋产险贵州分公司保险专家:所谓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有的车主为了省钱,采取不足额投保,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
对于车险,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
误区4买了保险随意揽责
案例: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车主王先生和行人都有责任。但是王先生认为行人受伤不严重,而且反正有保险可以理赔,为了能够快速处理事故,就答应承担全部责任。后来行人的伤势加重,医疗费需要30万元,而保险公司只赔偿了20万元,余下的10万元要由王先生来承担,这让他后悔不已。
点评:
“大包大揽”留后患
阳光产险贵州分公司保险专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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