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从5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包括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无面积限制、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最高可提取13400元等系列政策。
新政策1
贷款额度上调至五十万
首次办理取消面积限制
缴存职工首次办理公积金购买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自住房,没有面积限制,且首付不低于20%。而之前,贵阳市规定,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面积不高于120平方米。
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以前的45万元调整至50万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职工缴存比例来算,现在无论缴存比例多少,都可以享受最高50万元的贷款额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新政策2
公积金贷款最多申请两次
二套房首付三成尘埃落定
“之前,如果商贷购买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而现在变成可以申请,算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说,但是如果两套商贷购房贷款都未结清,又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心会审核其还款能力,确定是否为其办理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执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之前,这种情况的贷款利率则比首套普通自住房上浮10%,首付比例为60%。“我市之前公积金贷款购买两套房,两套房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60万元,即首套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20万元,现在是两次公积金贷款最高都可贷款50万元。”该相关负责人说。
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而此前的规定是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新政策3
公积金可以提来付房租
一年最多可达13400元
我市还出台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凡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时,需要职工身份证原件、相关婚姻证明原件及相关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与此同时,中心设定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金额。其中,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上年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市场指导租金平均价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年租金金额。“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按照我市的住房租金指导价,职工最高可提取13400元支付房租,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上述负责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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