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过三——在历经两度推迟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抢在2014年年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
如无意外,这份修订草案稿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草案稿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等都有所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的多元化等相关内容。
截至2014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经达到7.03万亿元,覆盖1.07亿缴存职工。因此,作为监管、管理依据的《条例》修订工作,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调整,将事关超过1亿人的切身利益。
记者多方询问获悉,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制度上,可能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条例》修订草案稿将写入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长期建设贷款的有关内容。
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进一步放宽的有关精神,可能以适当的形式在《条例》的修改稿中体现。比如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用于涉及个人重大民生支出的支付、异地缴存使用等问题,但是,这些内容会写得相对原则性,留给地方足够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地办法的空间,本来这就是个区域性较强、差异较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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