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贵州保监局获悉,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贵州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为全省5.96万人次支付大病补偿金3.56亿元,平均减轻每位患者的医疗费负担5973元。2013年度大病患者总医疗费用报 销比 例由 58.95%提 高至75.54%,2014年1至9月报销比例由47.72%提高至63.68%。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增强,优化服务流程,未实现信息共享的部分地区实行大病补偿金预付制度,缓解大病患者垫资难问题,如铜仁市累计为49人次提供 预付 医疗 资金 并完 成结 算516.16万元。与此同时,诊疗行为得以监控。保险机构采取信息化审查、驻院监督和疑案调查等手段防范骗取和滥用医保基金等风险,仅六盘水市已累计审核扣减不合规医疗费用1448.55万元,核查发现虚假赔案17件,涉案金额183.3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