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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纠纷时有发生
“香港的保险理赔程序通常比较正规,一般在递交齐全的资料以后,一切正常的话,在8-15个工作日完成理赔。”某资深保险业人士向记者透露。
以重疾险理赔为例,被保险人需要填写赔偿申请表,并由被保险人的诊治医生填写相关疾病的医生报告,以及相关疾病的病理报告和其他相关检验报告等。此外,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相关费用则由保险公司承担。
“香港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中列出的疾病种类并无统一定义,各个保险公司会在保单合同中明确定义保障疾病范围和疾病的具体定义。只要是经由香港官方认可的医生出具的诊治报告认定被保人患有此疾病,以及该保险公司认可的部分国内医院的医生提供的诊治报告,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理赔。”上述人士表示。
以友邦香港为例,截至今年3月14日,该保险公司认可1466家内地医院,内地人士于本公司投保任何住院、住院现金、残废及危疾保障时,均需在上述指定医院进行住院、诊断、治疗及(/或)手术。
随着内地人士赴港购买保险热潮的兴起,因理赔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一般索偿投诉可以分三个步骤,首先向保险公司进行内部投诉,在接到保险公司最终赔偿决定后仍不满意,则可以考虑先向保险索偿投诉局进行投诉,最后再考虑聘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该人士表示。
保险索偿投诉局(下称“投诉局”)委员会自去年五月起接受非香港本地居民就保险索偿的投诉,提供免费渠道。
该委员会主席徐福荣曾透露,截至今年3月,委员会共接获5宗内地投保人投诉,其中两宗表证不成立,另有两宗超出索偿范畴,尚余一宗涉及住院保险的投诉仍在调查中。目前投诉局可裁决的索偿纠纷限额为80万港元。
如果内地投保人选择向投诉局进行投诉,销售涉案保单的保险公司须属投诉局会员,涉案保单属个人保险类别,投诉人为保单持有人/受益人/合法索偿人,而且涉案保险公司已对索偿申请作出最终赔偿决定。此外,投诉人必须于接获保险公司最终赔偿决定的六个月内向投诉局作出书面投诉。
另外,索偿纠纷并不涉及工业、商业或第三者保险,并且索偿案件并非正在进行法律程序或仲裁。如果被保人持有多份保单,而要求赔偿的原因相同或类同,则索偿总额以不超过80万港元为限;如果索偿涉及长期和定期赔偿,则合计五年的索偿总额不得超过8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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