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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各有侧重
香港没有关于重疾的标准定义,各公司使用自己的定义,细微差异不少。内地的行业协会和医师协则在2007年开始对发生率最高的25种重大疾病保险进行统一定义,并要求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目前内地保险公司设计的重疾险一般会在25种统一定义的基础上再增加10到20几种重疾责任保障。
记者通过对比两地保单发现,在病种的表述上和保险责任的选择上,两地有很多细节上的差异。
例如脑中风病,内地保单规定的特别严格,要求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包括: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香港保单则没有类似表述,而是要求中风的诊断必须以核磁CT或磁力共振作证明,并必须由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确定,短暂性缺血引起的脑部症状、任何可复原之缺血性神经机能缺损等四项不在被保之列。
李凌志在对比了香港和内地A保险公司的两份重疾险保单后,认为都遵循了医学上对重大疾病的诊断原则,对重大疾病的赔付标准大方向都是一致的。当然,各个公司在可能细节的表述上、或者除外责任的选择上可能略有差异。
例如:在第二类重大疾病的恶性肿瘤的除外责任中,内地公司的这份保单将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为I期的何杰金氏病(一种早期的淋巴瘤,发病以年轻人居多,治愈率很高)的责任除外,香港保单虽然没有除外上述疾病责任,但将早期甲状腺肿瘤(TNM评级为T1N0M0或以下级别)纳入了除外范围。事实上近两年来甲状腺肿瘤发病率越来越高,并不鲜见。
他解释说,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险,应该是最复杂的保险产品之一,里面有太多的医学概念,以前面所说的肿瘤TNM分期为例,T代表肿瘤大小,数字越大表示肿瘤越大,N代表淋巴转移,M代表远端器官转移。一般人投保人不可能掌握这么多医学知识。也就是说,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对条款保险责任的误解,从而导致的理赔纠纷,在内地和香港都有可能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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